廈門市科技局關于2020年度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申報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0-11-27 15:25:06
來源:海峽人才報
來源:廈門市科學技術局網站 2020-01-03
各相關單位:
根據科技部關于2020年度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申報的有關精神,現就我市2020年度國家外國專家(包括港澳臺專家)項目(以下簡稱外專項目)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原則
?。ㄒ唬┤嫣嵘諊液褪∈兄卮髴鹇园l展能力,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,統籌項目、人才、基地,充分發揮高端外國專家在開展前沿領域研究、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、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?。ǘ┲攸c引進“高精尖缺”人才,使引進外國專家規模、層次、結構向“高精尖缺”聚焦,與國家和省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。
?。ㄈ┢脚_引領示范,逐步提升“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”建設水平;強化“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”作用;推動高校深入實施“高校國際化示范學院推進計劃”,開展“中國特色,世界水平”現代高等教育的創新實踐,采用國際上先進的教學、科研、管理模式,逐步發揮示范推廣作用。
?。ㄋ模﹫猿挚冃?,促進成果盡快實現產業化,提高附加值,使之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二、項目類別
2020年度外專項目按人才類項目和平臺類項目兩個類別申請。人才類項目包括“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”“一帶一路創新人才交流外國專家項目”和“外國青年人才計劃”。平臺類項目包括“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”“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(111 計劃)”和“高校國際化示范學院推進計劃(推進計劃)”。
三、申報要求
?。ㄒ唬┐舜紊陥箜氃诰€填寫申報材料,通過“外國專家項目管理信息系統”上報(申報網址:http://ceps.safea.gov.cn/)。
?。ǘ┥暾垖<夜ば?,各項目單位應提供與外國專家簽署的工薪合同、協議或其他相關文件掃描件,并將原件留存備查。
?。ㄈ└黜椖繂挝灰M織專家充分論證,據實填報各項信息,確保申報內容準確、完整,不得虛列虛報。
?。ㄋ模└黜椖繂挝灰獙?/span>2019年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,據實填報有關數據,上報項目實施成果并開展績效評價。
?。ㄎ澹└黜椖繂挝灰婪ㄒ酪庨_展外國專家引進工作,嚴格遵守在知識產權、競業禁止、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規定,按照國際慣例與通行做法,推進互利合作共贏。
?。└黜椖繂挝灰鰪娙瞬虐踩庾R,積極穩妥開展工作,進行外國人才來華前資格身份審查,建立風險防范、預警與應急管理制度,對外國專家工作中發生的重大事項,須及時報告,妥善處理。
?。ㄆ撸└黜椖康木唧w申報條件和流程見《2020 年度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申報指南》(見附件)。
四、其它說明
1.已經立項且在支持期內的“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”“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(111 計劃)”“111 計劃 2.0”“高校國際化示范學院推進計劃(推進計劃)”須提交 2019年項目執行情況總結,提出 2020 年工作計劃和相關經費申請。新項目申報時間和要求每年度按照工作計劃適時開展。
2.中央財政經費主要支持國家外國專家項目,各部屬高校申報項目要主動對標外專項目相關條件、標準,按照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學科發展特色需要申請項目支持,同時可在外專項目指南框架下組織實施部分校級項目,校級項目經費主要由各高校自主籌措。
3.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30日,請各申報單位按時完成網上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各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,如有提供虛假材料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參與申報的,取消評選資格并予以通報。
五、聯系方式
廈門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處 魏云2021855、王奕新2021575
郵寄地址:虎園路2號
附件:2020年度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申報指南
廈門市科學技術局
附件
2020年度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申報指南
一、人才類項目
(一)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
支持重點:戰略科技發展類、產業技術創新類、社會與生態建設類、農業與鄉村振興類。
申報條件:
1.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單位;
2.外國專家或團隊(5人以上)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1)在國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、職稱的專家學者;
?。?/span>2)在國際知名企業、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;
?。?/span>3)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外國人才。
國內工作時間:申報個人項目的,每年累計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1個月;申報團隊的,團隊成員每年累計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。連續來華一個月以上的,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工薪合同。
(二)“一帶一路”創新人才交流外國專家項目
支持重點:人工智能、生命科學、高端制造、現代農業等前沿領域;支持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高層次外國專家來華開展學術交流、人才培養、產品研發、技術咨詢;支持外國專家來華開展對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法律政策、經濟金融、人文歷史、語言文字等方面的合作交流。
申報條件:
1.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單位;
2.主要支持團隊(5人以上)申報。
國內工作時間:團隊成員每年累計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。
(三)外國青年人才計劃
支持重點:聚焦國家創新驅動戰略,支持包括博士后研究等在內的科研合作,促進學術交流與合作。
申報條件:
1.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單位;
2.年齡不超過40周歲,在國(境)外獲得博士學位,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。
二、平臺類項目
(一)國家引智引才示范基地
支持重點:戰略科技發展類、產業技術創新類、社會與生態建設類、農業與鄉村振興類。
申報條件:
1.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單位;
2.外國專家團隊成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1)在國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、職稱的專家學者;
?。?/span>2)在國際知名企業、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;
?。?/span>3)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外國人才。
國內工作時間:在基地工作的團隊主要成員每人每年累計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1個月。
(二)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(111計劃)
支持重點:推動“一流學科”建設,提升高等學校的科技創新能力和國際影響力。
申報條件:
1.我國境內設立的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;
2.依托學科應為國內一流優勢特色學科,建設有國家、省部級重點科研平臺,具有良好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;人員構成應有10人以上外國人才團隊,其中包括1名以上國際一流學術大師、5名以上高水平學術骨干;應有10名以上國內人才團隊,其中包括5名以上優秀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;國際學術大師應為外國國家科學院、工程院院士或國際公認的一流專家學者,年齡不超過65周歲;海外學術骨干應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職位,年齡不超過55歲;國內研究團隊學術帶頭人年齡不超過60歲、科研骨干成員年齡不超過50歲;
3.每年推薦不超過1個。
國內工作時間:國際學術大師每人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1個月;海外學術骨干不少于3個月,其中應有1名以上長期在基地工作。
(三)高校國際化示范學院推進計劃(推進計劃)
支持重點:推動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為推動高水平大學建設“世界一流大學”開拓路徑。
申報條件:
1.我國境內設立的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;
2.建設條件應為高校本部二級學院,具有良好的國際化教學、科研條件,具有人事、財務、教學、科研管理權實質性自主管理權限;學院院長應由具有較高學術造詣,有擔任國外高水平大學或學院管理層工作的豐富經驗,具備較高的影響力的高層次外國專家全職擔任,任期不少于3年,高校賦予實質性管理職責。(更多詳情,請電話咨詢2021575)